“成情色小说主角 厦门女状告网友”追踪报道
名誉侵权案刚刚以网络写手“早安厦门”道歉赔钱落下帷幕,现在又来了一个讨钱官司。这回“早安厦门”摇身一变为原告,状告“女主角”芳芳借了1.1万元不还。昨天,思明法院调解失败。《走出欲海———婚外有情天》(简称《走出欲海》)“男女主角”的官司真是没完没了。
因在天涯社区连载《走出欲海》,被小说中的“女主角”芳芳告上法庭,厦门网络写手“早安厦门”利先生日前被判定侵犯他人名誉权,须删除该小说,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(详见本报4月2日报道)。
对此次起诉,利先生说,他和芳芳于2002年认识,2004年芳芳因为个人需要以及做房产中介生意向他借款,他分别于2004年4月4日、6月4日、6月11日通过银行向芳芳转账人民币5000元、3000元、3000元。后他多次向芳芳要求偿还借款,却遭到拒绝。
芳芳的代理律师林律师称:利先生与芳芳相识后,一直没工作,怎么可能有钱借给芳芳,在名誉侵权案中,利先生曾用3张转账凭证当证据,试图证明他和芳芳两人是情人关系,那些钱是他为芳芳的付出。而现在,利先生又把3张转账凭证当作借款证据,明显是前后矛盾。林律师称,事实上,是芳芳借给利先生钱,而那3张转账凭证,是他把钱还给芳芳的凭证。
利先生则告诉记者,他有一段他和芳芳的电话录音可以证明借钱的事,他原来不想提钱的,但芳芳始终不肯承认两人的情人关系,他才决定把这场官司打到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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